陆氏最终变卖了金锁,她如愿在当地,买了一间半草房,并且,还置办了家当。
她也顺理成章成了本地人,她也在生产队干起了活儿。
母子三人,也算是饿不死了。
进了生产队后,陆氏的小脚,属实让她吃尽了苦头。
她干活根本,跟不上其他妇女,更何况,她的年纪也过了,一个女人的好时候。
可为了两个孩子,能够活下去,陆氏硬是咬着牙干起了农村的活儿。
半年过去了,陆氏不仅手上布满了老茧。
她那双早就已经变了形的小脚,更是因为长时间的站立和走路,变得血肉模糊,最终,又长出一层茧子。
这才让,她的脚没有过去那么疼了。
三年下来,陆氏早就没了过去的模样。
她成为了一名极其普通的农妇,只不过,她的小脚让,不少庄户人笑话。
这样的情形,从而导致陆氏内心,变得很炸裂,非常的极端。
她整个人看起来,极其阴郁,并且,为人处事儿,还缺少人情味。
养大儿子,让儿子开枝散叶,已经成了陆氏心中的执念。
但好在,这时的陆氏,已经从儿子身上找到了安慰。
三岁的天赐,总是很贴心。
他总会围在陆氏身旁说, “娘……你累了,就歇一会儿吧,俺以后长大了,啥事儿都听娘的,让娘过上好日子!”
陆氏听着儿子的话,她满是风霜的脸上,露出一抹欣慰的笑容。
她露出难得的笑脸,她看着儿子说, “儿啊,你孝顺不孝顺娘这都行,主要是,你要为康家开枝散叶,给娘多生几个孙子!”
“娘……俺知道了!”小天赐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
时间如梭,一眨眼过去了五年。
小凤也十九岁了,她也到了找婆家的年纪。
小凤原本相中了,村里的一名小青年何生子。
虽说两人一直,没捅破这层窗户纸,但两人也算是认定了彼此。
所以,当陆氏告诉小凤该找婆家的时候,小凤顿时羞红了脸。
她看着母亲的脸颊,她羞羞答答地说, “娘……你要是让俺找婆家,俺就和你说个实话吧,俺看好了,村里的何生子。”
陆氏一听女儿小凤的话,她的脸顿时拉了下来。
她声音冰冷的说道, “你看好了,老何家那个小子了?”
“嗯。”小凤红着脸点了点头,她根本没注意母亲的脸色。
“不行!俺不同意。”陆氏想都没想,她便说出了这句话。
“娘,为啥啊?”小凤一脸的疑惑。
她想不出来,母亲为什么会反对自己嫁到何家?
要知道,何家可是村里数一数二,会过日子的本分人家。
“因为,老何家孩子太多了!何生子又是老大,你嫁过去,这不是填穷坑嘛!”陆氏摸出自己怀里的旱烟。
她撕了一张旱烟纸,她开始卷起了旱烟。
“娘,你说的俺知道,可俺就得意何生子。”小凤一听母亲这话,她顿时急了起来。
“凤儿啊……”陆氏卷完了旱烟,她摸出洋火点燃。
随着烟雾升起,她继续说道, “你应该明白,咱们家和别人家不一样,人家家里都有个爹,跟着拉扯孩子长大,而咱家里,只有娘一个裹着小脚的寡妇,拉扯着你们姐弟两人,如今,你兄弟还小,娘看着这个世道,将来没有钱真的不好说媳妇儿,所以,你得帮着娘拉把一下,让你弟弟说上媳妇儿,保住咱们老康家的根儿,让你爹在九泉之下,也能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