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十六,联席会议第三天,也是最后一天。

前两天的激烈辩论让代表们疲惫但投入。土地改革和税收制度这两个最核心也最艰难的经济议题已经初步达成框架,今天要讨论的行政体系和权利义务,则关系到权力如何分配、规则如何运转。

清晨入场时,代表们的神态明显少了最初的戒备和试探,多了些认真参与的责任感。许多人手里拿着前两天的会议记录,上面密密麻麻做了标注——这些曾经只关心自己一亩三分地的地方势力,开始真正思考整个区域的治理问题。

陆弘开场时没有寒暄,直接切入主题:“过去两天,我们讨论了土地和税收,那是‘钱’和‘地’的问题。今天要讨论的,是‘权’和‘责’的问题——权力如何配置,责任如何划分,规则如何执行。”

他示意柳明漪展开一张组织结构图:“系统提议建立三级行政体系:督护府(中央)、郡(地区)、县(基层)。督护府负责整体规划、法律制定、军队指挥、跨区域协调;郡负责区域统筹、资源调配、监督各县;县负责具体执行,直接面对百姓。”

图表清晰简洁,但代表们立刻抓住了关键。

“郡这一级,谁来当郡守?”黑石堡李德全问得直接。

“选拔任命。”柳明漪回答,“初期由督护府从现有合格人员中任命,后期逐步建立选拔考核机制。郡守不是终身制,有任期,有考核,不合格者撤换。”

“那县呢?县长怎么产生?”

“同样原则。但县级可以更多考虑地方实际情况,部分职位可以推举产生,但必须经过培训和考核。”

这套体系明显借鉴了现代官僚制,但又结合了古代社会的现实。代表们开始窃窃私语,计算着自己和所属势力在新体系中的位置。

沈元舟站起来补充:“行政体系必须与军事体系分离。郡守、县长不掌兵权,军队由督护府统一指挥。但地方可以组建治安力量,维护本地秩序,接受军队指导和监督。”

“那我们这些原来带兵的呢?”沧澜帮王彪忍不住问。

“整编进入正规军,或者转为地方治安力量。”沈元舟明确说,“但必须接受统一训练、统一指挥、统一纪律。私自养兵视为谋反。”

话很重,但理很直。在伏牛原大捷的背景下,没有人敢公开挑战这个原则。

分组讨论时,争议最大的是权力分配问题。郡县两级,谁的人能上去?推举机制如何保证公平?考核标准由谁制定?

陆弘参加了第六小组的讨论,这个小组以中小势力代表为主,最担心被边缘化。

“陆督护,说句实在话。”一个县城商会的代表坦率地说,“新体系好是好,但最后肯定是那些大势力、有关系的人上去。我们这些小地方的,再有本事也轮不到。”

“所以要有明确的选拔标准。”陆弘回应,“系统正在制定《官吏选拔任用条例》,会公开资格条件、考试内容、考核流程。任何人都可以报名参加,凭本事竞争。”

“那要是考试的时候有人作弊呢?考核的时候有人走关系呢?”

“所以要有监督。”陆弘说,“选拔过程公开,结果公示,接受举报。系统会成立独立的监察机构,专门查处吏治问题。一旦发现舞弊,严惩不贷。”

另一个代表质疑:“监察机构就不会腐败吗?”

“问得好。”陆弘承认,“所以监察机构自身也要受监督——督护府可以监督,其他衙门可以监督,百姓也可以监督。系统设计的核心理念就是:权力必须受到制衡,没有不受监督的权力。”

这番话说得很透彻。代表们开始意识到,系统要建立的不是简单的权力更迭,而是一套全新的权力运行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