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7章 货币改制(下)

听完吕大器两难自解的办法后,众商人低着头快速思考。

他们在考虑风险。

钱庄真正的主人是大明皇帝崇祯。

按理说钱庄的背景越大,资金安全越有保障。

可是资金面临的风险有两种。

一种是外部风险:如盗、抢。

另一种是内部风险:如钱庄侵吞。

钱庄侵吞商人钱财的方法很简单,商人在陕西钱庄存一万两银子,钱庄会给商人总数一万两的银票。

按照正常流程,商人拿着银票去全国任意一家大明钱庄都能兑换出一万两银子。

可如果陕西钱庄给了假银票,那这一万两银子就彻底要不回来了。

怎么要?

陕西钱庄肯定不会承认侵吞商人钱财,

反而会说给的就是真银票,不知道假银票的事。

钱被其他钱庄侵吞,只要法律尚在,商人就有机会找回公道。

法者,天下之公器也!

县,州,府,刑部,都察院,大理寺都可以审理,实在不行还能敲登闻鼓告御状。

可要是被大明钱庄侵吞了钱财,商人只能打碎了牙往嘴里咽。

找谁说理去?

钱庄背后的大明皇帝是大明朝唯一一个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人!

别说县,州,府,就是京师的三法司也不敢贸然瞎掺和。

自古就有店大欺客的说法。

人们畏惧皇权,同样也畏惧有皇权加持的商号!

常言道惹不起,躲得起!

在这种潜意识的影响下,人们对大明钱庄敬而远之。

导致的结果就是大明钱庄面临一个钱庄有钱,但是没业务的窘境!

甚至有传言说,从别的钱庄借钱只需还钱,从大明钱庄借钱需要还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