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战场上杀死敌人并非易事,杀死一个全身甲胄的敌人更是难上加难。
刀光剑影间,肉搏战大多只是让对方受伤流血。
随着伤势加重流血增多,士兵的动作会越来越慢,破绽也越来越多。
如果没有人顶替,他才会战死沙场。
前排骑兵贴身肉搏的同时,后排骑兵也没闲着。
他们不停地用弓箭偷袭、扰敌,帮助友军解决麻烦。
喊杀声中,武器对撞,火花四溅!
土默特部左翼都统古禄格在人群寻找刘肇基的身影。
为了擒贼擒王,他用蒙古骑兵不太擅长的肉搏战抗住了明军的进攻。
“找到了!”古禄格看着中军大旗下的刘肇基,忍不住咽了口唾沫。
只要抓住或杀死那个人,别说明军有两万骑兵,就是有二十万骑兵也会不战自乱。
“嗬呼,冲击明军中军!”古禄格张弓搭箭,指挥自己的中军扑向明军中军。
箭矢纷飞,鲜血喷涌。
双方中军精锐迎面相遇。
他们没有任何言语交流,上来就是砍!
双方都想用最短的时间砍死对方。
杀人除了要有精良的武器和甲胄外,还要有技巧,力量和把握出刀的时机。
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不断有士兵倒下。
可...
一个人倒下,马上就有另一个人顶上去。
没有人后退,全都奋勇向前以命换命。
打着打着,左翼都统古禄格察觉出不对劲了。
因为他发现自己根本无法突破刘肇基的中军。
刘肇基的中军看似兵力少,没有纵深防御能力,实际纵深防御能力爆棚。
这些兵凶悍无畏,敢打敢冲、
蒙古骑兵别说一命换一命,就是二换一,三换一都需要运气加持才行,否则根本不是明军的对手。
随着倒下的尸体越来越多,古禄格坚持不住了。
他本想集中兵力擒贼擒王,可对方的主将就在眼前,愣是冲不过去。
蒙古人的优势是机动灵活。
明军的优势是装备精良,单体战力高!
双方肉搏战根本不是一个层级。
想明白这个道理后,古禄格高呼:“退兵,退兵!”
呼啦——
善骑射的蒙古骑兵猛地一拽战马缰绳,转身就跑。
“追!”刘肇基紧追不舍。
破空声中,连续几波箭雨将明军追击的步伐打乱。
双方距离拉远。
骑兵没有阵型就没有攻击力,刘肇基不得不让队伍停下来重组队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