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非想名箴》

这脑子也不确认朱棣是否应下第一件事,很快便打出了第二件事。

“第二件事,在三十年后对时任皇帝朱先樆的公开审判中,推动审判成立,判处朱先樆死刑。”

???

朱棣头上冒出一串问号,他不去计较这件事背后的要求,要他在以现在这种不受信任的情况,做到在三十年后有权推动时任皇帝朱先樆的死刑,还要朱先樆在三十年后受万民唾弃,他可是知道,要发动对时任皇帝的弹劾就得超过70以上大明公民的负面评分,更何况是对皇帝的死刑了,大明法典中对皇帝的最高刑罚也就是终身监控,还不是终身监禁!

“你先不要管离不离谱。”见朱棣沉默不语,脑子不紧不慢地打字,这时候她倒是不着急了,“我自第一件事的时候就强调了,所发生的事情必须与我所描述的完全一致才需要你去干涉,但凡与我所描述的不一致,你都可以当做我放了个屁。”

“继续说吧。”朱棣没有给任何回应,他倒要看看,这东西还能放出多么响的屁来,让他好好听听。

“第三件事,在三十年后,朱先樆被判死刑之后,尽力交好一个叫王沂河的人,如果我没弄错的话,他已经出现了。”

“记住,是在三十年后,朱先樆被判死刑之后的他,其余情况下,你是否要交好他,随你的便。”

此话一出,朱棣的脑中警铃狂响,直觉告诉他,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这第三件事,第三件事,才是最重要的。

朱棣反复思索这点三件事,他反复强调必须得是朱先樆死刑之后的王沂河,也就是说,朱先樆死刑之后的王沂河与之前的王沂河截然不同,甚至可以说是两个人。

至于朱先樆死刑一事,是王沂河转变的关键诱因,还是王沂河转变这个时间节点的重要特征,朱棣不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