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五章 作者也很绝望(大章)

文娱大戏精 何忙忙 2597 字 1个月前

……

与此同时,编剧小组的小黑屋内,他们正在就一些容易侵权的角色形象进行重置。

曹一方和郝韵莱激烈的讨论了半天,没整明白,随后原作者十天一觉认为自己似乎应该给编剧小组做出一点点贡献,他说:“其实我们得把角色形象分成两类。”

两人黑着眼眶看过去。

他继续说:“一类是必须修改的,譬如我在小说里用了电锯惊魂中的经典木偶形象,我甚至把他的形象描写的分毫不差,名字也依然是比利,这显而易见是侵权的。”

曹一方忍不住吐槽:“怎么感觉你理直气壮的样子……”

“哈,法律从来不是非黑即白的,世界上80%的事物都在灰色地带,如果统统都要绕着走,人生会很艰难……”

十天一觉恬不知耻的说道:“网络小说是个非常非常狭小的市场,虽然读者基数很大,但是99.9%的作者依旧只是为爱发电,这么不赚钱的行业,基本上没有人会来找你麻烦……反正官司打赢了也赚不到钱,还耽误工夫。”

他补充了一句:“况且……我们的著作权保护法向来薄弱。”

曹一方道:“说正题,我们没时间了。”

“好,正题就是……虽然小说可以这样,电视剧理论也可以如此,但是为了规避那一点点风险,还有顾忌舆论,你们可能还是需要把事情做得干净。”

他说道:“比利这一类完全照抄的形象必须要改,但是另一些大可不必,比如用天马流星拳,穿天马座圣衣的小马哥。”

曹一方问:“别人不会说这是抄袭星矢的形象吗?”

十天一觉反问:“如果你拍一部都市喜剧,里面有人玩cosy,算不算侵权?”

曹一方大概知道他的意思了。

十天继续道:“假如我写了一个奥特曼,身高也有三四十米,打斗方式也差不多,这又是侵权;但是假如这个奥特曼只有正常人的身高,人设特质也是原创的,只是偶尔披一下它的衣服……这又不是了。”

郝韵莱吐槽:“你这是在法律的边缘疯狂试探。”

十天得意道:“好说好说。”

郝韵莱不可思议道:“你觉得我是在夸你嘛……”

曹一方联想了一番剧情,然后建议道:“所以我们要界定,玩梗和侵权的边界……我想了一下,其实你写这些角色主要是为了玩梗,电视剧中我们也可以玩,你们想想看……”

“塑造一个类似电锯惊魂的惊悚氛围,然后电视机打开,一个穿着小西装的人偶背对着镜头,用沙哑的声线说一句,iwanttoyag……”

曹一方越想越兴奋:“这个时候,玩梗的目的已经达到了,而等它转过头来,发现并不是木偶比利恐怖的脸,而是一张有着水灵大眼睛的萌物,类似大饼脸的异国短毛猫。”

十天打了个响指,“对!而且这样还能增加反差萌,喜剧效果,规避国内对影视剧恐怖程度的限制!”

“ok,那就把侵权的角色形象,往这个方向去改,都变成原创角色,名字也要修改。”

曹一方理清思路,一边在文档上记录自己的某些想法,一边飞快说道:“游戏里的各种技能和道具,这些其实都可以用,但是某些副本的背景要做大范围改动,我个人觉得其实并不影响观感。”

十天道:“还有一些完全不能拍的,比如动画片的副本,直接删掉就好,反正你们也不可能把那么多副本全部拍摄。”

忙碌了片刻,曹一方又出去接了两个电话,回来时只问了一句:“第一季感情线的剧情都写好了吗?”

郝韵莱抱着笔记本坐在墙角沙发上,疯狂的挠着头皮:“差不多吧,但是因为你还没完成剧本大纲,我创作了很多零碎的小场景,现在还不知道该怎么植入,植入多少……”

她话没说完,曹一方就又跑到外面打电话去了。

他不知道是这个艺术园区整体信号差,还是他临时租用的办公室附近信号差,总之每次打电话,曹一方恨不得都在电梯走廊把整个脑袋塞到窗外。

电话那头的忙碌噪杂的动静,吕惊蛰已经尽可能大声,但曹一方还是听不太清。

“我要申请个dit!”

曹一方面对窗外疾风,五官扭曲:“dit是什么?!”

吕惊蛰应该刚刚开完第二次制作准备会,不对,应该还没开完,因为那边的声音还在争执不休,这个制作会林音和苗迎松都在场,本来曹一方也应该过去,但是眼下实在分身发力。

吕惊蛰找了一处相对安静的地方,说道:“dit就是数字影像工程师!负责管理素材,跟摄影指导沟通,拍摄结束后,对log素材进行色彩矫正!”

曹一方头疼:“听说过,但是不太了解!这个归我管吗?你要不问监制去?!监制同意后,让白荼拨经费!”

监制是苗迎松。

吕惊蛰抓狂道:“苗监制让我来问你啊!他正在跟他母亲打电话!”

“啥?!”

此时此刻,苗监制在一个厕所隔间里,发出低沉的询问声。

“老妈,问你个事儿……”

“现在据说网剧和电视台播放的电视剧要统一尺度管理,这是真的吗?”

“哦,就是尺度还是不同是吧,懂的懂的。”

“我现在投资、监制的这部剧,我很难跟你解释清楚剧情,大概就是一部网络游戏的网剧,这个游戏里,有一些稍微带点暴力恐怖的元素……”

“还有建国后不能成精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