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保宁吹胡子瞪眼:“那个毛啊?一文钱不出,全部从商号借!”
于家甘心情愿做一个背弃河南世家的叛徒,名声尽毁不说,往后肯定要遭受其余门阀报复,岂能真金白银的掏出去?先从商号借,然后慢慢用土地的产出偿还。
房俊点点头:“如今洛阳田地的均价在二十贯左右,五成便是八十万贯,由商号借贷给您,压力不大。你我两家乃是世交,利息也给你低一些,就按照年利五分计算,以三年为期。”
“啥?!”
于保宁瞠目结舌:“还要利息?”
房俊奇道:“瞧您说的,既然是借贷,自然要付利息,钱是商号的又不是我本人的,总不能白白借给您用三年吧?”
于保宁大摇其头:“如此重利,万万不行!”
大唐民间借贷很是盛行,律法对此颇多规定。
唐初,律法规定借贷的利息最高不可超过月利六分,然而实际上民间借贷最低也维持在月利十分左右,十取其一,“举取银钱二十文,月别生利钱二文”,如此计算,年利达到恐怖的百分之一百二!
房俊准许商号借贷给于家八十万贯,月利只要五分,的确是厚道……
可于家受不了啊!
八十万贯每月就要支付利息四万贯,一年四十八万贯,三年一百四十四万贯……
这钱长腿了,越跑越快!
房俊无所谓:“借不借在于您自己,只是提醒一下世叔莫要犹豫,商号的钱帛也不是无限的,挨到最后定然有些人家是借不到的。”
于保宁满心纠结、一脸狰狞。
三年利息就要一百四十四万贯……
且不说这笔钱多少,最重要是三年之后于家能否连本带利拿出两百多万贯予以偿还?毕竟这可是现钱,想要一次性拿出着实困难,可若是拿不出,弄不好就是利上加利、利滚利,那可就要了命了。
权衡片刻,于保宁道:“二郎还需给我一个承诺,旁人绝无比我家更低的价格,若有,也定要予以我家同样的价格!”
这个保证是很有必要的,否则房俊极有可能“一鱼多吃”,拿着于家的契约作为范本去和别人谈判,用更低的价格去打通整个河南世家,到最后于家背负“背叛”之骂名,却还未得到最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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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俊爽快点头:“这是自然,我虽然不敢自比言出必贱的君子,却也非是那等食言而肥的小人。”
于保宁点头,这一点他予以认可。
当下对房俊嫉妒者有之、忿恨者有之、谩骂者有之,却很少有人诋毁房俊“言而无信”,与其父房玄龄一样,最起码在人品上公认的坚挺。
李泰亲自执壶给两人斟茶,笑道:“既然如此,何不趁热打铁签署契约,尽早将此事落实?于家能够占据这个先机得到一个补偿,不虞旁人前来争抢,二郎也能打开局面,尽快完成陛下之托付,一举两得,岂不美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