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风哀嚎,格外刺骨。
想要在入冬后的深山度过夜晚。
最好要找到避风的地方。
不过,陆永尚兄弟二人显然没有那么多的时间浪费。
对于他们来说,找到小平安的每一秒都很珍贵。
大黄与黑子身上的毛十分浓密,只要一直在走动,就能抗得住严寒。
但其他三条狗子可没有这么好运。
被链子栓住的它们,只有不断地上蹿下跳,才能让身体不再颤抖。
就在狗蛋琢磨将刚刚拔下来的狼皮盖在哪条狗子身上的时候。
不远处的地方突然出现了一个手电筒的光亮。
手电筒?
陆永尚微微一愣。
这可是这个年代的稀罕物。
县里倒不算稀奇。
不过对于林场的人来说,都可以当结婚时候的嫁妆用了。
而在深山里看到手电筒。
陆永尚略一思索,就猜到了那边人的身份!
百分之九十九就是李傻子说的陌生人。
抓走小平安的“拍花子”!
至于会不会是其他林场来山里打标本的猎人?
陆永尚第一时间就剔除了这个想法。
山里猎人有猎人的规矩。
刚刚他们打青皮子,动静可不小。
陆永尚还开了两枪。
如果是猎人,绝对不会在这个时候过来的。
特别是打猎结束之后。
这样极容易引起误会!
都是猎手,都为了打猎上的山。
平日里都是各个林场的父老乡亲。
如果此时靠近,不是为了“舔包“就是抢猎物。
怎么想都不怀好意。
所以,成熟的猎手之后在原地等待或者绕远离开。
“狗蛋,一会说话小心点,记住我们是给村子打标本的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