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妈呀…”
看着方远那身肌肉,方晓晓似乎理解了小说里常出现的所谓的“斧凿刀削般的线条”是个什么模样。
这是真斧凿刀削啊,各种刀伤数不胜数、枪伤至少十多处,看上去格外渗人。
“说起来我都忘了。”
方远摸了摸身上的疤痕,突然想起了什么,手中浮现出淡绿色的光芒。
“上次任务我抽到了一个超级厉害的技能,应该可以去疤的。”
抬手在伤痕处一摸,果然有效果,这个治疗术并不是普遍意义的“回血”,而是对细胞再生的精准操纵,无伤的情况也能令血肉增生,自然也可以用来去除疤痕。
“去疤?不是说伤痕是男人的浪漫吗?”
方晓晓歪了歪头,开口问道。
“呸,浪漫个鬼,这一身伤简直难看死了。”
去他娘的浪漫,无伤通关才是男人的浪漫,要不是躲不开,谁愿意受伤啊。
“哥,你不恨那个系统吗?本来可以平平安安的过一辈子的,现在不得不去拼命,还搞得遍体鳞伤。”
“平平安安的过一辈子…也不是不行,不过既然已经绑定了,那我还埋怨什么?”
方远的脸上依旧是带着微笑,情绪非常稳定,既来之则安之,怨天尤人又有什么用?最后不还是得接受吗?
身上的伤痕只修复了三分之一就有些累了,这种细致操作似乎和单纯的恢复伤势有些不同,就像是预设流程和纯手动操作,后者格外消耗精力。
“话说回来,哥,当时你已经知道了燕双鹰是要对付光复社的,为什么不投靠他啊?燕双鹰很厉害的吧?”
方晓晓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好歹也是个高材生,脑子是绝对好用的,一开始听的热血沸腾,不过事后一想就感觉到了瑕疵。
自己都能意识到,按理说老哥不应该想不到才对。
果不其然,听到这句话,方远脸上的笑容更明显了,看上去简直像个反派:
“还得藏着掖着给他当手下,做点什么都畏首畏尾的?那多没意思,想想都无聊,自己一个人玩多带劲呐。”
“…牛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