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厅茶几上有小半瓶红酒,一只高脚杯中,剩一口红酒。
死者倒沙发处画有白色轮廓线,看上去是坐着侧倒。窗户都上了插销。
去卧室四处看看,又回客厅蹲下,看棉质地毯。
一行人已勘察结束,又去太平间查看尸体。
肖秉义又请假上厕所,临走时,从包里掏一纸包,交给龙科长。要求将茶几酒瓶和酒杯带回去化验。
他到达太平间,只有龙科长在等他。
死者面容僵硬,两眼半睁。抹一下,想让他合眼。手缩回,两眼又恢复原状。
其他几位已回市军管会会议室,龙科长不便催促,站门外耐心等待。
肖秉义已从脚下查到颈子,连针眼都没有,接着查头部。
死者是大背头,已被梳理整齐。查过两侧,没有异常。
他呆呆的看一会,搬起死者头部,拿起放大镜……。
他到达会议室,几位专家正在争论。
苟开财坚持死者系自杀结论。
理由是茶几上只有一只酒杯。可能是喝酒,引起心肌梗塞。
肖秉义眯着眼听了一会,然后写上几笔。
又眯上眼沉默,就好像他只是来旁听的。
龙科长最后请南区警署来的肖警官谈见解。
肖秉义却无动于衷。眯着眼,仿佛睡着了。
众人看他模样,暗骂,你狗日的还想在领导跟前摆谱?
警友忍不住提醒他,龙科长想听他意见。
肖秉义这才一副专家模样的抬起眼帘。
“领导,小人现在还不能发表意见。身体不舒服,想请假,这是我的请假条。”
说罢,起身递过去。
龙科长稀奇的眼神盯着他,瞥一眼请假条。原来是他诊断结论。
宣布休会。
肖秉义“诊断”结论:他杀。这是一起精心布置好的谋杀案。
死者面容僵直,两眼都未来得及合上。可理解为瞬间死亡,只能是神经麻痹致死。
死者死亡时毫无防备,应该是和女人亲热时,被她戒指内微型神经毒针刺中脑后。
两种可能:情杀或暗杀。
小人倾向于后者。可锁定符合以下特点之人。
可聚焦中学女教员,年龄不到二十五岁。
个头一米六五以内,体重不超过八十斤,站立右倾,可能右腿有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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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与死者关系暧昧。去过美国,亦或参加过中美合作特训班。
龙科长早就听说他是神探,采信了他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