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蛋!”
萧麦见红影突然冲过来,吓得连掌中焐热了的飞蝗石都没扔,直接掉头就跑。
“嗖——”
他早就计算好了路线,连跑十步,穿过一棵树,然后止住脚步,躲在了树后。
“还好,没追来。”
由于萧麦几乎没练过内功,死神察觉不到他的高手气息,所以只把他当成一个过路百姓,生死都对战局没有影响。
他真正的目标,就只有那四名捕快。
“砰砰砰!”
四人各自丢下火把,一人持盾护住同伴下身,三人各自拔刀,顶住了死神的抢攻。
原来他们早就准备好了,根本不怕死神的突然袭击。
死神的速度起码比四个捕手快三倍;问题是捕手们有三把刀。
三把刀狂挥乱舞,水泼不进。
死神见凌铳打不过,捕快又打不过,是真的有点气急败坏。
一时间舍弃防御,全力进攻,骨刃柴刀挥洒如风,纵使四人拼命抵挡,依旧衣衫破裂,血光四溅。
凌铳自然不会放任手下被屠杀,转眼便冲将过来,从背后突袭死神。
死神只得放弃攻势,转而继续与凌铳纠缠。
这时,众捕快互相询问:“伤得怎么样?”
“无妨,擦了点皮!”
“还能打吗?”
“能!”
“那就打!”
四人或多或少都见了血,但没有伤及经脉,不影响战斗。
加之刚才那个照面,让他们意识到,自己已经有了与死神一战之力,便立即投入了战斗。
因死神除了两把柴刀之外,还拥有两柄骨刃,所以面对围攻时,没有立即落败,但形势对他已经很不利。
一边有凌铳的强力压制,使他不得不专心应付,身旁又有四个捕快的刀盾偷袭,稍有差池就性命不保。
“嗖嗖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