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6章 自杀

如此巧合之事,怎能不让人起疑?难道说刘洋是因为知晓了某些不可告人的秘密而惨遭灭口吗?一想到这里,林森明心中的不安愈发强烈起来。

怀着这份急切的心情,原本需要十几分钟才能抵达的衡阳之江小区,林森明仅仅用了八分钟左右便风驰电掣地赶到了目的地。车刚停稳,他便迅速推开车门跳了下去,然后三步并作两步地朝着小区大门飞奔而去。

此时,小区周围早已拉起了醒目的警戒线,现场气氛异常紧张凝重。林森明顾不上多想,径直朝着警戒线冲了过去。

就在这时,一名年轻警察见状,本能地上前想要阻拦他,毕竟这里是案发现场,未经许可任何无关人员都不得擅自闯入。

然而,这名警察的举动却被站在一旁的另一位经验丰富的老警察及时制止住了。

这位老警察一眼就认出了林森明——新江镇的党委书记。不仅如此,他还记得此前林森明曾与县长陈宫一同陪同局长亲自审问过刘洋。

一路畅通无阻的来到了刘洋自杀所在的房间,此刻房间里面有刑侦和法医正在对现场进行取证拍照。

陈宫一见到风尘仆仆的林森明,立马对他招了招手。

林森明见到陈宫后,立马走了过去对他和身旁的公安局长侯勇打声招呼:“陈县长,侯局长!”

陈宫点了点头道:“根据目前警方的调查发现,刘洋是属于机械性窒息死亡,很有可能是用一种老方法,上吊自杀的!”

侯勇在一旁附和道:“陈县长说的没错,之所以认为是自杀,因为这里确实是属于案发的第一现场。并且根据痕鉴科同志的汇报,刘洋自杀时现场并没有存在其他人员,作案工具就是他房门前的那个尼龙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