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因为这样,林海峰才更愿意跟好莱坞像迪斯尼这样的大公司合作,一是可以让自己这个外来者地位稳固,二就是更加赚钱。
不过跟大公司合作也有坏处,因为大公司既是投资方,也是发行方,一部电影通过左手倒右手,可以多出来很多账单,能分更多的钱。
要是心更黑一点,它们能把一部在全球大卖的电影,账给你做成亏损!
当然那种把账本做成亏损状态,一般是对付外来人员的,比如华尔街的投机客,像是自己人,如圈内的导演、演员倒不至于做的这么过分,不然在圈里名声会臭掉的。
所以为了防止迪斯尼小坑自己一把,从一开始签完合约后,林海峰就让奥莱尔安排财务一直盯着迪斯尼,没让迪斯尼有在账本做任何手脚的机会。
当然就算是不做账本,这些公司也是有能力坑你的,那就是迟迟不给你尾款,就硬拖着你,你上诉就上诉,打官司就打官司,反正就是一直耗着你,有时候这样可以硬拖你十几年时间。
好在林海峰现在在好莱坞的地位属于那种不能坑的状态,再加上迪斯尼还要跟林海峰合作下一部加勒比海盗,所以老老实实的把属于星光娱乐公司的票房分成打了过来。
第一笔票房分成,是《加勒比海盗》上映第一周的分成,迪斯尼从院线那里拿到了3955.5万美元,除去了迪斯尼1400万的宣发费用,最后纯利润分到星光娱乐公司的还剩766.65万美元。
这还只是《加勒比海盗》的第一笔分成,后续没有了迪斯尼的宣发费用的扣除,星光娱乐公司得到分成还会更多,并且第二笔票房马上也要到账了。
根据奥莱尔的估算,星光娱乐公司这次光在票房上就能收获大概近一亿美元,还没有算上在电影周边上挣的钱。
有钱了的奥莱尔在林海峰的指示下,先是把银行的贷款还完了,还贷款的时候银行还一脸的不开心。
然后把公司手里的特效部门分离出去,组成了一家分公司,后面他们将陆陆续续投资这家分公司3000万美元,继续壮大。
就算是这样,星光娱乐公司手里还是有着丰厚的现金,于是赚钱开心了的林海峰大手一挥,给全公司上下每个员工发了一笔奖金,不多,也就200美刀!
......
“林,你回好莱坞了也不跟我说一声,奥莱尔跟我说我才知道!”
回好莱坞的第三天,罗伯特.艾格就打来了电话。
“抱歉,艾格。我没和你说是为了倒时差,而且我打算明天就给你打电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