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尘沙在叶百灵昏迷之时,想要乘人不备,对叶百灵霸王硬上弓。
这才过去一天,他又来跟叶百灵表白。
叶枭见过无耻的,没见过这么无耻的。
一边是叶枭拿出来的“残破不堪”的翡翠。
一边是古尘沙拿出来的价值一千八百万的项链和价值连城的钻戒。
两者一对比,简直是天壤之别。
还没等叶百灵做出选择呢,周围的人已经替她做出选择了,一些女孩纷纷发声道。
“叶小姐,你看叶枭穿的穷嗖嗖的,怎么配得上你?古公子年少多金,英俊帅气,有钱有势,跟着他,一辈子吃香的喝辣的,你还等什么呢?当然是选择古公子啊。”
“古公子可是白马王子,我做梦都想当古公子的女人,只可惜,我没有你的脸蛋和事业,古公子看不上我。”
“叶小姐,古公子拿出一千八百万的项链给你当生日礼物,尤其是这枚仙希之山的钻戒,价格在三个亿以上,只有非常爱你的人才会送你这么贵重的豪礼,你们两个郎财女貌,简直是天作之合,还不赶快把叶枭踹了,选择古公子。”
“……。”
听到众人的话,叶百灵真的非常无语。
她们都是用钱来衡量感情,因为古尘沙送的礼物贵重,古尘沙就是好的。
这种观念在叶百灵心中,简直可笑。
在她看来,情义是无价的,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
她喜欢叶枭,就是单纯的喜欢叶枭这个人,跟其余无关。
如果在喜欢中,掺杂了权利、金钱等等,这种喜欢是不纯粹的。
她只追求最纯粹的爱情。
古尘沙听到大家都向着自己说话,还以为叶百灵也会跟别的女人一样,选择他。
他信心满满,再次含情脉脉道,“百灵,做我的女朋友,好吗?”
他一边说,一边把项链和钻戒递到叶百灵面前。
叶百灵只是轻轻瞄了一眼,脸上看不出任何感情波动,毫不犹豫的来到叶枭身边,接过叶枭手里有些的不规则翡翠,笑道,“我喜欢的人,无论他送给我什么,我都喜欢。”
这个决定,震惊在场的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