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九阴白骨爪

没想到啊没想到,你个浓眉大眼的家伙,竟是个如此天性凉薄、心狠手辣之徒。

别说,这家伙生的浓眉大眼国字脸,看上去倒是仪表堂堂的,只是这下手,不是一般的黑啊,比大黑狗还黑。

最关键的是,这一手功夫,不简单啊。

要知道,大多数生物,头骨都是最坚硬的,尤其是狼和狗之类的,那可号称是“铜头铁尾豆腐腰”的,头骨之坚硬可见一斑。

可是,在德爷的爪下,大黑狗那坚硬的头骨,竟然如薯片一样,应声而碎。

这、这特么是九阴白骨爪么?

“德爷,什么事儿啊,要不要帮忙?”这时候,屋子里传来韩金凯的声音。

“不用,你们几个,待在屋子里,不许出来。”

德爷喊了一声,又拍了拍死去的大黑狗,说道:“大黑啊,别怪我哈,本来今天就该杀了你取血了,现在不过是提前了几个小时而已。”

说完,一只手提起了死狗,慢悠悠的向房间走去,看方向,应该是厨房的位置。

一边走,还一边嘀咕着:“朱砂、黑狗血、黑驴蹄子,这下就算是齐活了,该动手咯,该动手了啊……”

“这家伙,难道找韩金凯他们来,是为了盗墓?”

躲在暗处的华杰,不禁皱起了眉头,心中不免有些失望。

你听听,朱砂、黑狗血、黑驴蹄子,还有血气旺盛的年轻人,这妥妥的是盗墓小说里的标配啊。

最关键的是,从刚才的对话中可以肯定,这个人,就是韩金凯电话里那位德爷。

不过,刚才华杰仔细观察过了,这位的确有修行在身,可以肯定是修行中人。

但是,他不是妖啊。

这是个实实在在的、货真价实的人类。

尼妹的,我花了接近一天两夜的时间,千里迢迢跟到这儿,就是为了看一帮土夫子,盗墓的?

什么玩意儿嘛?

我特么的……心态崩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