哒、哒、哒、哒、哒......
这听起来像是高跟靴子会发出来的声音。
克雷顿对这个声音感到熟悉,因为高跟长靴是骑兵的制式装备,这有助于将脚固定在马镫上。不过这几年间骑兵的服饰被时尚界所青睐,一些年轻、热爱花哨的绅士也愿意在城市里配上那么一两件展现自己的英武气质。
不过眼下从楼梯上下来的这位可谈不上英武。
这位绅士穿着极漂亮的蓝色礼服,胸前是两排亮闪闪的金扣子,袖口露出的一角显示出里面还有一件高档的羊毛内衣,脚下瞪着深褐色的鹿皮高跟靴,手上套着的是在烛光下散射出细腻如珍珠光线的丝绸白手套。
然而这光鲜亮丽的打扮遮掩不住他瘦削句偻的身材,还有那丑陋可怖的脸。
这张脸的皮肤宛如烧伤痊愈,呈现出光滑的粉色,眼上没有眉毛,栗色头发倒是十分浓密,且短。但这点长处不足以解救他的外貌。他的鼻子生得低而塌,只比骷髅高那么点,露出两个黑黝黝的空洞来。
克雷顿一看见这位绅士,便断定他有着非同一般的报复心,还有无比顽强的意志,可能父母还是某位远近闻名的富豪。如果以上任何一条都不具备,那他便不足以应对世人的讥嘲和镜子里的自己。
这位绅士显然至少具备强烈的报复心。
在寂静中,他阴冷的目光扫荡了一圈,只在之前未见过面的克雷顿这里停留了片刻,就转到旅店老板裴伦那里去。
“老规矩。”
“已经给您准备好了,胡特先生。”裴伦向后厨招呼了一声,就有一个十来岁的孩子端着装满食物的大托盘出来了,上面有红葡萄酒和十来只烤肠、来源不知是羊还是牛的肉排,以及一整只肥鸡,这通常不是一个人的量。
这位丑陋的绅士很快带着孩子上楼,一刻也不愿意在楼下多待,他一走,楼下又恢复了热闹的动静,所有人都假装刚才什么事也没发生,各做各的事。
“我以为现在是斋月。”克雷顿把视线从那位绅士的身上收回。
裴伦耸了耸肩:“话是这样说,可我们总不能不挣无神论者的钱,那可是生意啊。”
这话让中尉很中意,他的笑容再一次浮现:
“巧了,我也是无神论者。你们这儿还有肥母鸡吗?”
“刚才那是最后一只,不过嫩羊肉还有的是。所以,你要羊肉馅饼吗?”
厄运还在继续....但是羊肉也不错。克雷顿要了三个,裴伦转身进厨房通知厨子,然后又出来了。
“要不是还有你们这些外乡朋友来,我还没办法处理这么一大群羊呢。”他庆幸地说。
“怎么说?”
“最近有头神出鬼没的野兽四处袭击兽棚,导致人们惶惶不安,要是不幸被它盯上——它肯定不会为那些肉付餐费,所以人们已经开始降价出售家畜了,尽可能地把风险转移给别人。”
裴伦吸了口气,抱怨道:“我就趁着行情买了不少羊。这完全是个错误的决定,它们真是我伺候过最麻烦的畜生。”
克雷顿深以为然:“我明白的,要是放着它们不管,这群畜生简直能啃到地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