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一日同风起”
“好字,好美的字!”秦志峰忍不住称赞道。
虽然比不上专业的书法家,作为一个业余爱好者,这七个字神韵十足,隐隐有一丝秀气。
但秦志峰可以肯定,这字绝对不是刚才所写的,从纸张还有墨汁来看,至少有十分钟以上,这字应该出自女人之手。
“秦总为何用美来形容字?”徐嘉耀笑着问道,他之所以在办公室摆出宣纸跟羊毫笔,纯粹是为了方便跟秦志峰找话题罢了。
他调查过秦志峰,知道对方字和书法都不错,甚至对于文玩古董都有研究。
文玩古董他不是很感兴趣,唯一能重合的就是书法这块,所以才会让人提前写好一幅字,考教一下秦志峰。
没想到秦志峰还真是高手,仅仅看一眼,便能看出这字出自女人之手。
可以这么说,徐嘉耀之前一直自恃企业家之中他的字排第二,没人敢排第一。
不同于一些暴发富的企业家,他练字并不是为了附庸风雅,而是为了跟领导有共同的话题。
为此不仅仅是书法,就连绘画他也有涉猎,只不过是没有书法那么高。
“这字中隐隐有一种舞蹈之美,宛如月下的仙子,轻纱轻舞间,情绪起伏,水袖翩翩起舞,应该不是出自徐董之手,难不成徐董金屋藏娇了。”秦志峰笑着打趣道。
“哈哈,秦总果然是厉害!”徐嘉耀笑着递上羊毫笔道:“秦总有没有兴致把下一句写上。”
“可以啊。”秦志峰接过羊毫笔放在笔架上,准备研磨。
然而刚系上西装袖口扣子,徐嘉耀便轻轻拍了拍手掌,房间内一个穿着白色旗袍的女人从一个房间走了出来,上前伸出纤纤玉手,为秦志峰轻盈的研着磨。
女人很美,那是一种腹有诗书气自华的美,就连秦志峰都带着欣赏的目光多看了几眼。
“她叫白朵朵,我们集团歌舞团的团长,刚刚那几个字就是她写的,我原本想写下一句,但跟秦总一比,实在是污秽了这么美的字,所以还请秦总落笔。”
徐嘉耀如此直白的话,秦志峰哪里听不懂,邀请他人前落笔,人后怕是给对方做核酸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