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让步

沈强没有一丝拖拉的态度,让刘伟十分满意的点了点头。

“既然这样,那我们就继续往下谈?”

接下来就是关于费用谈判的过程,持续时间不长也就半个小时左右,双方就达成一致。

关于频率的事情还是按照刘伟所说的十次来定,其中,这十次当中可以有两次放在黄金时间段。

这一点让沈强十分满意,虽然说频率少了不少,但是能在黄金时间段多加上一条效果也好上不少。

另外,费用方面,他们只签了三个月,并非沈强舍不得钱,而是刘伟他们对于这种短时间,多频率的广告没有把握。

按照他们的想法,最好就是按一个月或者是两周来签,因为这样一来,他们就有足够的时间来纠正“错误”。最后还是韩雪梅帮忙,刘伟这边才松口,答应一次性签签三个月。

如果三个月期间没有其他太大的负面影响,后续他们可以同意沈强继续合作。但是一旦三个月内出现负面影响,他们有权利随时叫停。

虽然这一条有点霸王条款的意味,但沈强也不得不同意,因为你不同意就没办法继续往下谈。

三个月的费用一共6000,相当于一个月2000块钱的费用,这个费用可以说是非常高了,要知道当时沈强买一年的车身广告也就比这多一点点。

然而,沈强却答应了,当然他也是有条件的,那就是合同上必须明确,如果广播台这边违约,那就必须按十倍赔偿。

另外,如果广播台以产生负面影响叫停这次的合作,那广播台这边必须退还未播出的费用。

本来刘伟是不同意这一条件的,在他看来,叫停这次合作,那肯定是因为你的广告对他们广播台产生了负面影响,才会紧急叫停,那剩下的费用就应该补偿给他们广播台,不然他们损失的谁来赔偿?

然而,在沈强送出两盒茶叶以后,事情得到了转机,刘伟答应了这一条件,并且多送了两条给他们。也就是说,之前约定一天只能给播出十次,但是现在可以播出十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