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这都是周云推动的?

而且,这不单单是周云的功劳,这两年里因为这类型的拖欠工资,导致劳务老板被刀的情况时有发生。

上面本来就已经打算进行整治了。

权利是要斗争的,你不去斗争,那就不要怪别人把你的权利一步步压缩,这就是现实。

法律只是一个工具,它不是神圣的,它不能自己主动去干嘛,所有的一切都要人自己来完成。

但是董运良现在不知道周云又搞了那么大动静,所以他理解不来为什么最高法会给这么一个批复!

小主,

想了半天之后,他终于想到了一个反驳的理由。

“我不知道你们这些人激动什么,是现在有规定了,但是这个规定和周云有什么关系?”

“啊?你们给他脸上贴什么金啊,这是最高法根据江广省高院的请示给出的规定。”

“我退一万步说,你们是不是不知道什么叫法不溯及既往啊,现在有规定,并不意味着之前就能那么判,明白吗?”

“现在的批复,只能对这个案子和以后的案子有约束力,对之前的案子是没有约束力的。”

董运良又发出了一篇文章,核心观点就两个,一个是这事和周云没关系。

另一个则是,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周云在京海做的那个案子依旧是有问题的。

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很多非法律专业的人都听说过,说人话就是现在的法管不了以前的事。

新法和旧法衔接的时候往往是问题最大的时候。

最典型的就是民法典了,对于法律适用问题,最高法出台了一堆的司法解释。

同样还有前段时间吵的火热的新《公司法》第八十八条,同样是圈子里吵的火热,普通人不太清楚的东西。

而现在,董运良拿出来的就是法不溯及既往原则。

不得不说,作为一个法学教授,董运良自然是有两把刷子的,毕竟是吃饭的本事。

文章发出去后引来了一堆人的认同。

“天天向上”:我也很好奇为什么你们会那么激动,这事和周云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而且董教授的逻辑也没有任何问题,你们现在怎么说?”

“人约黄昏后”:黑子们来继续说啊,人家董教授可是正面应对了,那位周律师呢,他咋不说话啊?

一堆人站出来当面开火,反正大家也没有诽谤没有侮辱,就是让你周云出来走两步。

那么周云在干嘛,他在完善视频内容。

这个视频的前面部分早就做好了,只是结尾那里因为没有明确答复,所以要等着。

现在有了最高法的批复就没有任何问题了。

本来打算直接发的,结果没想到这位董教授居然还不服,那既然这样就打到他服。

很快周云这里就把视频最后一部分做好了,随即点击上传。

前面的部分江广省那边的宣传部门已经提前看过了,都没问题,后面的就没必要再看。

做完了这一切,周云随即出门,他之前就已经买好票了,要去当面锣对面鼓地和这位董教授见见。

主要是担心这位董教授在他的视频发布后选择销号跑路,所以直接来一次线下。

至于去哪里找对方……都是法律这个圈子里的,很容易就能知道对方的学校。

到时候就在对方教室外面堵着,等上完课直接来一场辩论,那多爽啊。

希望董教授不要不识抬举。

时间已经到了中午,在家里宅了很多天的王盛刚感觉自己要被憋死了。

那个姓董的什么玩意,还没完了是吧。

他根本不认为周云会输,开玩笑呢,就凭周云想出那种办法让他摆脱那个前女友,就说明这人脑子绝对不正常……

而且周云这样的人,说是要奉陪到底,那就是字面意义上的奉陪到底。

没错,经历了之前的案子之后,王盛刚自认为是最了解周云的人。

对于周云的话,不要去瞎理解,就看字面意思。

比如他说要让你见到某人,那就是真的要让你见她,没有其他意思,只不过见面的情况可能会有那么一点点不同……

感触太深了,这辈子都忘不了。

结果就在此时,王盛刚看到了更新红点,周云终于更新了!

赶紧点进去,发现这个视频的名字依旧简单,叫长三角地区劳务市场调研报告!

开头的一句话就让王盛刚愣住了。

“鉴于董教授说我仗着名声干涉司法,说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所以我决定,看能不能让这方面有规定。”

“于是我花了很长时间,在江广省长东等三市做了近十万人的调研报告……”

所以,这段时间江广省搞那么大的整治行动,都是周律师在背后推动的?

然后还有什么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周律师直接给出了应对,叫什么空白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