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广朋安排的攻城演习,目的一是震慑城内抢劫财物的散兵游勇,二是实际演练一下攻城的动作协调程度。
这一次的演练,基本就是简单的流水操作,但是,却是震慑了城内的散兵游勇,城门的枪声一响,他们就一起销声匿迹了。这个效果,广朋是非常满意的。
至于攻城的过程,他自然会与孙排长、德兴、王家梁等人一起商讨、完善,逐步形成一个真正的战术,未来在战场上才能屡战屡胜,而且不会吃亏。
回到司令部,他立即召集大家,颁布了几项临时条令:
自本号令发布之日却:
一、抢掠者,格杀勿论
二、杀人放火者,格杀勿论
三、三日内交回抢掠财物者,一概不论
盖的还是范师长的大印。
范师长留下的几位留守人员,看到广朋的神操作,竟然如此迅速,感到由衷的佩服,也提出来他们的意见:
“是不是太简单了一些,应该写上发告示的原因、执行人、责任人等等,那么到时候可以在公堂论辩,也好定罪论刑。”
“现在是乱世,文字不能太多, 针对的就是散兵游勇持枪抢劫,如果不及时制止的话,到时候城内人心浮动,做买卖的都吓跑了,我们吃什么喝什么,那时候人人不知道怎么办, 还了得。”
“你也应该写上年月日,执行期限等等,不能就这么一个三天内吧?”
“好,依你们的,加上一句:从今天开始,三天内,到后天晚上十二点为止。可以了吧?”
听到广朋的话 几个人很高兴,马上重新写了几份,一起贴到城门楼,和城里的大街小巷,而且鸣锣告知大家。
果然,很快就有人前来送交劫掠走的物资,广朋让人好好登记 ,包括劫掠的地点,参与劫掠的人员姓名等,以备查核。
广朋在司令部门前的登记位上,对第一个来登记的士兵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