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刺王杀驾

大不列颠之影 趋时 3765 字 2个月前

德莱赛特小姐环顾四周,旁边满是向国王脱帽致敬的绅士与提裙行屈膝礼的淑女。

高矮胖瘦、打扮各异,直到这个时候,德莱赛特小姐才发觉,好像拥有贵族气质的人站在人堆里也不会显得特别出众。

但究竟这是不是她寻不到亚瑟的原因呢?

自然不是。

在男士普遍身高一米六五到一米七的巴黎,要想在人堆里寻觅一个海拔高出十厘米的小伙子其实还是挺容易的。

如果你一眼看过去没有发现那位约克来的猪倌,那只能说明他多半不在这里。

法兰西国王路易·菲利普热情洋溢的拉着波拿巴家族的小兄弟向大伙儿宣布,他将代表法兰西迎回拿破仑的棺椁。

而在场最难受的,则当属大仲马这样的共和派了。

或许是上帝感应到了大仲马的祈祷,他刚刚走出公馆大厅,便在门外碰见了他心心念念的伦敦反动条子。

维多克不甚在意的摆手道:“老弟,你别看我现在落魄了,那是因为我之前做造纸厂和扑克牌生意赔了。我如果老老实实的没去搞投资,现在我的手上本应该有十五万法郎的存款,拿一万法郎弄辆马车玩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大仲马听到这个消息,简直和吃了苍蝇似的,喝到嘴里的酒也差点吐了出来。

路易·菲利普篡夺了七月革命的果实,起义者的鲜血被他用来换了王座。事到如今,他居然还公开称赞拿破仑的功绩,并打算将他的尸首迎回法国。

日索凯见到国王对维多克产生了兴趣,则隐晦的顺势将话题转向另一头。

“塔列朗之前说你是个很有意思的年轻人,很适合巴黎宴会的气候。现在看来,他说的果然没错。不是所有不列颠人都有你这样的幽默感的。我在大革命之后,曾经在英国住过十几年的时间,然而像是你这样有意思的家伙,总共也没遇到几个。”

“您去的时候,我的工资是每年一百镑,虽然之前发了笔小财,但是买房子和股票就已经花的七七八八了。况且就算我没有买房子,我也不可能拿出积蓄的一半去购置一辆马车,苏格兰场又不是没有巡逻用的马车,平时坐那个就挺合适的。”

亚瑟的见解则与维多克不同:“维多克先生,养一辆马车实在是太费钱了,你得养两匹马,又得供着一个马夫的工资。我在伦敦当差的时候,去马场里问过,一匹驼粮食的下等劣马得100镑,如果是用来拉车的那种马能卖200镑,骑兵标准的战马则必须要花300镑。而伦敦的熟练马夫,支出他一年的薪水需要70镑。两匹马,再加上订制马车的钱和喂马的草料钱,就算一切都按照普通标准来,也得花上个五百镑,这可是一万法郎。”

亚瑟摘下帽子,跟着开了个玩笑道:“大抵是胸前的伤口转移了。”

他笑着冲维多克眨了眨眼睛:“看样子,巴黎的业务确实比伦敦难做,虽然我们也会碰上这种行刺的案子,但是频率远不如法兰西的高。现在想来,你们保安部之所以对刺杀案这么熟,是不是之前参与过这类案子的侦办。”

虽然维多克靠着这些做出了一堆业绩,但是对于致力于标准化管理的日索凯来说,这样不可控的人是绝对不能再请回来的。

在不列颠,游走于辉格党与托利党之间还能混得风生水起的人不在少数,例如外交大臣帕麦斯顿子爵,前首相乔治·坎宁爵士等等。

路易·菲利普闻言大笑,兴许是之前亚瑟帮忙在路易·波拿巴那里穿针引线,这位法兰西目前最高贵之人越看越觉得这个英国小伙子顺眼。

大仲马呵了一声:“如果不是沙皇尼古拉一世向来不信任法国,你本可以考虑雇个法国刺客。法兰西的刺客向来是顶好的,不论是绅士还是淑女都精通此道,比如刺杀了亨利四世的弗朗索瓦·拉瓦莱克,刺杀了马拉的夏洛蒂·柯黛……”

他的嘴角还挂着一丝浅浅的笑容,满面春风的样子让人一看就知道心情不错。

他一边走还一边低声骂着:“这简直还不如同伦敦的反动条子待在一起,至少他不会祸害法兰西。”

“喔……就像是希腊?”大仲马悠悠喷出一口烟:“没想到你刚刚加入外交部没多久,那里的手法就被你学会了。”

不明不白的预算管理,千奇百怪的诱捕手段,以及他手下那帮各个有前科的得力干将们。

诚然维多克确实是不可多得的人才,但是他在保安部的活儿做的实在是太开放性了。

大仲马也不和亚瑟客气,他熟门熟路的从亚瑟的衣兜里摸出装烟草的铁盒给自己的烟斗倒上:“你的私人秘书马上就要巡逻去圣赫勒拿岛了,你就不打算过问一下吗?他要是去了拿破仑的流放地,谁跟伱去汉诺威上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