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一章:十条

犁汉 请叫我陈总长 3880 字 2个月前

“良法应惩恶扬善,使人为善,绝人为恶。而不是让良人变恶人才能避罪免罪。总之一句话是,我唯恐刑之重而德之薄也。”

张冲的最后一句话一下子就打动了诸葛珪。

诸葛珪起身对张冲恭敬一拜。

但既然不以严刑峻法来约束乡里,那该怎么约束甚至激励他们呢?

对此,张冲自有办法。

过往汉室的乡里吏虽然称之为吏,但实际上并不在吏属,他们也没有什么前途去升迁到更高位置的。

既然没有前途,那这些乡里吏自然会懈怠乃至用自己手上那一点点权力去贪污。而在张冲设计的分田制中,分田吏和护田吏都是在吏员系统中,接受考评的。

理论上,官职最微的分田吏也能因出色的功绩而为一郡大吏,甚至是幕府大吏。

当人有了前途,有了奔头,自然会注意自己的行为,接受系统的考核。

不是说这样就没问题了,而是在这种考核范式下,能者上,庸者下,就构建了一条自己纠错的机制,保证大部分人在被管理。

到这里,差不多户籍就被诸葛珪讲完了,他回去后会根据渠帅的批示,再拟定一个更细的条陈,然后给渠帅过目。

但户籍依旧只是目前治理的一个部分,还有招徕流民、刑名诉讼、清理匪患、编练乡兵、整饬吏治、劝农耕作、兴修水利、轻徭薄役、招贤举才。

所以这九项和刚刚诸葛珪重点讲的安民造册合在一起就是《安民十册》,这个条陈几乎凝练了诸葛珪的整个经验,是他费尽心血写出的。

张冲也尊重诸葛珪的成果,就这十条一条条和诸葛珪过。

这里面,有些是当务之急的,比如招徕流民一条就是如此。

河北经过一年多的大乱,百姓流离失所,泰山军必然是要招徕这些流人回乡重建家园的。

而这一系列事务的背后,就需要大量人力物力的支援。

在重建家园的前期,都需要施粥养民,这个过程中甚至有的需要持续一年。

所以对赵国地区的家园重建就需要海量的钱粮供应,这就只能由张冲这个泰山军之主拍板才行。

说实话,现在还是战时,泰山军即便有多余的钱粮也应该优先用来发展军力。要知道,剩下的汉军实力还是不弱的。在他们联合下,下一次的河北大战必然是一场最终的决战。

所以理智的结果就是将资源优先军需,也就是先军主义。毕竟,军队要是打败了,这些招徕的流民还是会被汉军破坏,甚至还可能成为对方的补给点。

但最后张冲还是决定拨发一批钱粮给民政部门,让他们组织赵地的流民返乡重建家园。

因为这事对张冲来说虽然不是紧急的事,但却是重要的事。流民不治,地方就不靖,而且盗匪之流还能有源源不断的人力补充,那后面剿匪一事上就会越剿越多,空费钱粮。

所以治理流民是安定地方的根本,必须要做。

至于钱粮一事,目前泰山军的钱粮还是充足的,以魏地和河内北部、以及濮阳还有河济地区都已经种地一年多了,已经有了多余的钱粮能上缴幕府。

所以现在的幕府还是有实力治理好赵国一地的,至于巨鹿南部地区,张冲觉得先放放。不建立好一定的军事防备,招徕流民,他们也不会来的。

后面诸葛珪又和张冲聊了地方的刑名诉讼一事。

对于此世的亲民官,实际上就只有两个职能,一个是收取税赋,一个就是解决地方诉讼。

在汉室,听讼断狱之权一方面在地方乡老手上,一方面在县署大吏之手。

前者以族法行族规,一般族内的纷争,乡老就能办掉。但有时候族与族之间有纷争,如乡间争夺用水,几个族群常会发生械斗。这个时候就需要县令来出面解决了。

现在泰山军重点打击大族,通过分田析户的方式来拆散大族。所以自然就没有所谓的乡老族长来协调族里内部的纷争了。

而之前泰山军在这一方面制度也不完善,听讼之权并不固定。有时候当地驻军营将也能经理诉讼,有时候又是地方的分田吏来协调。

而且这种对诉讼的处理还特别简化,不用经过层层审理,直接就可以当场办结。这种方式虽然快,但却缺乏监督,只能依靠审案者的自己的道德自律。所以冤案也办了不少。

此前泰山军初到河北,面临着极大的军事压力,所以那会一切都要从严从快,将更多精力用在战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