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9章 《辛丑条约》的赔款

历史追光者 丁凡星 1680 字 1天前

赫德提出将赔款数额定为4.5亿两,以分期付款方式支付,支付期限为39年,每年按4.5%收取利息,本息合计9.8亿多两,然后再依据各国的“损失”进行分摊。14个国家对这一分摊结果都极为满意,因为这笔赔款远超他们所谓的“损失”。

李鸿章和奕匡深知这巨额赔款将给中国带来灭顶之灾,硬着头皮与列强讨价还价。李鸿章凭借着多年的外交经验,据理力争,试图让列强降低赔款数额。他言辞恳切地向列强阐明,如此巨额的赔款,中国根本无力承担,不仅会使中国经济崩溃,也会影响到列强日后在华的长远利益。

但列强们对此充耳不闻,依旧态度强硬,丝毫没有让步的意思。在谈判过程中,列强们内部虽各怀鬼胎、利益诉求各异,但面对中国时却又出奇地一致,联合起来向清政府施压,甚至以武力相威胁,逼迫李鸿章和奕匡就范。

每一次谈判,李鸿章都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他深知自己肩负着国家和民族的命运,每一个决定都可能影响到中国的未来。列强的蛮横无理、清政府的软弱无能,都让他感到心力交瘁。

但他不敢有丝毫退缩,只能在这艰难的处境中苦苦支撑。为了能为国家争取一丝生机,他在谈判桌上与列强唇枪舌剑,一次次试图说服对方。

在列强的坚船利炮和强势态度面前,他的努力显得如此微不足道。随着谈判的深入,李鸿章身心俱疲。他常常在谈判结束后独自在房间里唉声叹气,面对这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他感到无比的绝望。但他明白,自己不能放弃,哪怕只有一丝希望,也要为国家争取。在经历了无数次的交锋和妥协后,李鸿章和奕匡最终还是被迫接受了列强提出的赔款方案。

1901年9月7日,李鸿章和奕匡怀着沉重的心情,在《辛丑条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条约规定清政府向各国赔款白银4.5亿两,加上年息4厘,分39年付清,本利共达9.8亿多两,各省地方赔款2000多万两,总数超过了10亿两,这是中国近代史上赔款数目最大、主权丧失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

消息传开后,举国上下一片哀恸。街头巷尾,百姓们满面愁容,唉声叹气,“往后的日子可咋过哟!”成了人们的共同心声。学者们痛心疾首,纷纷挥笔撰文,怒斥列强的贪婪和清政府的无能,他们怀揣救国抱负,却只能眼睁睁看着国家财富被肆意掠夺。商人阶层也遭受重创,贸易凋零,店铺纷纷关门,无数人失去了生计。城镇一片萧条,百姓挣扎在贫困线上,孩子们面黄肌瘦,老人们眼神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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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02年开始,清政府为支付这笔巨额赔款,采取了增加税收、发行债券、出卖铁路和矿山的权益、削减军费和教育经费等一系列措施,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1902年到1911年,清政府共支付了赔款约1880万两白银,其中本金为1200万两,利息为680万两。1904年,中国驻美公使梁诚发现美国的赔款数额比其实际出兵费用和损失多出了一部分,于是中方要求美国退还多余的赔款。

经过三年多的艰难谈判,美国于1908年答应退还部分赔款,但提出要求中国每年派优秀的学生去美国留学,还要在北京清华园建一所学校专门培养留美学生。根据美国的计算,连同利息在内的退还金额为2972万美元,分32年完成退还,这所学校便是后来的清华大学。美国此举实际上是一种文化和影响力输出方式。